学科建设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科员1名。主要职能如下:
1、在分管院领导的领导下,负责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学科发展和建设总体规划。
2、督查各科室制定学科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计划的实施。
3、负责组织重点学科的申报、督导、评估、复审工作。
4、组织相关科室学科带头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深刻理解文件精神。
5、按照国家卫健委、省卫健委、市卫健委有关文件精神、评审标准,逐条逐项落实,找出不足,及时整改。
6、做好重点学科带头人的支持工作;
1.1帮助培养学科带头人;
1.2协助科室打造合理人才梯队,培养优秀医学人才;
1.3帮助开展、引进新技术、新业务;
1.4实施“学科带头人培养工程、优秀团队打造工程、名学科创建工程”。
7、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院级重点科室及非重点学科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年终评价,制定整改措施。
8、负责重点学科经费使用的管理、经费使用效益性的监督。